招生录取改革
为适应国家高考改革的持续推进,2018年我校金融学等13个本科专业按4个大类进行招生。学生进校后,实施“2+2”或“1.5+2.5”或“1+3”的人才培养模式,并根据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的规定分流到大类所含专业学习。(2018年具体招生专业、专业大类以生源地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)
招生大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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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类所含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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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大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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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类所含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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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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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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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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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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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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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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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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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商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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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金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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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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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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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科学与工程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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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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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贸易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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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经济与贸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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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开发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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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易经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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